据engadget 7 月 5日报道,若香港政府不改变新的个人数据保护法的计划,Facebook、谷歌和推特威胁要离开香港,科技公司担心可能受到不合理、不相称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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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已经与香港政府不和,而且这种紧张局势似乎正在加剧。香港此前建议修订《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法》,违法将被罚款至少百万港币(12.8万美元)或至少判处5年徒刑。
华尔街日报了解到,包括Facebook,谷歌和Twitter在内的亚太互联网联盟表示,已经悄悄提醒香港,公司将停止为香港提供服务。科技巨头担心,如果用户在网上分享个人信息,员工可能面临刑事调查甚至指控,并可能会抑制言论自由。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承认科技巨头联合给港府写的,告知对新法规的不满这封信的存在。但坚称,修改后的法律对言论自由没有任何影响,也不会阻止外国企业在香港投资。
经济学者:外企忧港营商环境趋近中国
传科技巨企威胁撤走,经济学者:外企忧港营商环境趋近中国。外媒报道,Google、Facebook、Twitter等美国科企巨擘被指私下警告港府将撤离香港。代表有关科企成员的亚洲互联网联盟(AIC)认为,修例是“非常不寻常”。有经济学者分析认为,事件已冲击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形象。
国际科技巨企要撤出香港,引起很大反响,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周二亦作出回应,表示乐意跟相关企业沟通。
林郑月娥:“当然在立法过程,可以尽量疏解这些关注和焦虑,是理想的,但有时候都需要事实来证明。透过实践,就像香港国安法那样。从事网络平台公司有关注,我相信私隐专员乐意和他们见面,听听他们的关注。”
2021 年 7 月 6 日,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新闻发布会上。 (美联社)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公署专员锺丽玲强烈反驳,重申修例只涉及非法的“起底”行为及公署的相关执法权力。
就港府拟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以打击“起底”(即人肉搜索)行为,美国《华尔街日报》周一(5日)报道,Facebook、Twitter、Google等多间互联网企业组成的亚洲互联网联盟(AIC)私下發函港府,警告若坚持修例,将计划停止向香港地区提供服务。
AIC曾去信私隐公署 称扩权“非常不寻常”
翻查资料,AIC于今年6月25日已去信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下称私隐公署)专员,表明成员对立法感到非常忧虑,港府藉修例加大个人资料私隐公署检控和搜证权力,当中订明“任何人”和“任何处所”若不遵守公署刑事调查,即属违法,换言之,科企公司的中介机构及其当地子公司、员工将有机会面临刑事起诉。AIC要求与公署进行视像会议商议。
外媒报道,Google、Facebook、Twitter等美国科企巨擘被指私下警告港府将撤离香港。(路透社视频图片)
信中又称,AIC认为私隐公署扩权“非常不寻常(highly unusual)”与“国际隐私發展不同步(out of step with nternational privacy developments)”,更称“据联盟了解,亚太地区中没有其他司法管辖区有同样做法”。
AIC回复本台:成员有撤离计划讲法“不准确”
AIC的15个成员包括多间科网巨企Airbnb、Amazon、Apple、 Expedia Group、Facebook、Google、 Grab、LinkedIn、LINE、Rakuten、Twitter、 Yahoo (Verizon Media)、 Booking.com。
对于巨企私下警告港府撤离,亚洲互联网联盟(AIC)回复本台称,指“有特定成员有撤离香港计划”的写法“不准确(inaccurate)”。Google回复本台时表示,她们的回应就AIC的最新回复内容一样。
资讯科技界:加重企业营商成本
香港资讯科技商会荣誉会长方保侨向本台称,大部分科企未有在香港设办公室,故认为有关科企巨擘撤出香港的机会和需要不大。他表示,现时香港已足够有法例处理侵犯私隐行为,修例难免加重企业营商成本。
AIC曾去信私隐公署,称扩权“非常不寻常”。(路透社视频资料截图)
方保侨: “《淫秽及不雅条例》、《版权条例》和“诽谤”条例等,政府机构可要求有关社交平台下架内容。Google、Facebook透明度报告亦显示,他们一直与政府在某程度上有合作。”
经济学者:恐营商环境与中国大陆无异
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高级讲师李兆波向本台表示,即使科企巨擘未来不撤出香港,惟今次高公信力的《华尔街日报》刊出报道,已冲击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形象。
李兆波: “香港好像很多东西都要打交叉,不是那麽正面,故中长期的打击是不少的。2019年修订逃犯条例、公司条例查册,法例是要做,大家都知道要安全,但亦要了解作为一个国际城市、国际金融中心,能否在安全和营商自由度作平衡点,考虑所有持份者的需要。”
李兆波强调,近期香港情况令国际社会质疑香港营商自由度,而今次事件正反映,国际企业面对香港日益增加的限制深感忧虑,恐营商环境与中国大陆无异。他又提到,早前港府以国安法控告《苹果日报》,该报因而被迫关闭,引来国际社会批评,故忧虑在港员工亦“无可厚非”,“因不知风险程度到哪裏,随时有可能被抄家”
相关报道:香港打击“起底”修法:商会警告美国网络巨头将撤走,林郑月娥称“社会广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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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提出“反起底”修法源于2019年“反送中”示威期间警员投诉自身与家属遭人肉搜索。
一家互联网行业组织称,香港即将修订隐私法律打击当地称为“起底”的人肉搜索行为,或会导致美国等外资网企别无选择而撤走。
总部设在新加坡,成员包括Facebook、Twitter、谷歌(Google)与苹果等美资网络企业的亚洲互联网联盟(AIC)6月下旬致函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称,网企为保障员工不被刑事检控,也许只能不对香港提供服务。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星期二(7月6日)称,尚未出台的修法草案将只针对“起底”行为,并称修法得到香港社会的广泛支持,且跟《香港国安法》一样,不会出现她所称可能出现的“诋毁、诬蔑和抹黑”的情况。
谷歌与苹果暂未回应BBC的查询,Facebook与Twitter则请BBC参考亚洲互联网联盟信函原文。
Facebook、Twitter、谷歌要撤出香港?
2019年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案示威期间,香港特区律政司与基层警察工会曾分别获法庭颁发数份有关披露信息的禁制令,以阻止示威者“起底”警员及其家属,披露他们的个人信息。2021年2月,林郑月娥宣布将开展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工作,加入打击”起底“行为条文。
AIC在6月25日就此事去函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信中称组织认同“起底”行为构成严重问题,但同时担忧当局对“起底行为”之定义过于含糊。
此外,AIC对于私隐专员公署建议修例授权该公署向任何人发出“纠正通知”,移除网站涉及“起底”内容等,并对不遵从该通知者施加刑事处罚,提出担忧。
亚洲互联网联盟的信函写道:“海外平台在港雇员并不负责运营有关平台,他们也没有……操控有关网络平台内容之权限。”
“科技企业避免遭受制裁的唯一办法,便是避免在香港投资与提供其服务,继而剥削香港商家与消费者(使用其服务的可能),同时制造新的贸易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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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互联网联盟担忧港府“起底”罪行定义过于含糊空泛。
信函并未点名任何科技企业已有意从香港撤资,以避免修法落实后遭遇麻烦。但信函要求与港府官员举行视像对话,讨论修法细节。
美国《华尔街日报》星期一(5日)报道了AIC信函内容,引起外界担忧Google、Facebook与Twitter等快将在香港停止服务。不过,快将卸任的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资讯科技界委员黄浩华认为,香港市民短期内应可继续使用这些国际社交媒体平台。
黄浩华星期二接受香港商业电台采访时举例说,目前香港用户使用的Google服务,可能是由境外伺服器提供,即使Google驻港办公室撤走,对香港用户未必有很大影响。
但黄浩华担心驻港国际科技巨头或会对香港的运营环境产生信心危机,期望香港特区当局能清楚解释修法条文。
林郑月娥反驳
林郑月娥星期二例行会见媒体记者时被问及对亚洲互联网联盟来函的看法。
林郑月娥说:“香港在一段很长的时间,在网络上,我们有很多人受到‘起底’的创伤,这是大家都知道的。社会上也有广泛的支持该处理。这次提出条例修订正是要处理这问题。”
她又把实施了一年的《香港国安法》与这次《私隐条例》修订相提并论。
“其实《香港国安法》并没有好像初期有些人对它的诋毁、诬蔑、抹黑,而出现那些情况,所以这《私隐条例》也一样,我们的目的就是针对这些非法的‘起底’行为,来赋权私隐专员进行一些调查和采取一些行动,只此而已。”
“不过如果有些从事网络平台的公司是有关注,我相信私隐专员也是乐意跟他们见面,听听他们的关注在哪里。我们在负责这条例的政策局,也就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很愿意——无论在立法会内还是立法会外——就着有关疑问或关注,作一个条文上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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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称,外资商会感到忧虑的“反起底”修法建议“获得社会广泛支持”。
私隐专员公署星期一晚证实已收到AIC函件。公署的声明说:“透过将个人资料武器化,‘起底’行为侵犯了个人资料私隐,并对受害者及其家人造成极大伤害……很多时候,受害者会接到恐吓电话,或遭网络欺凌或身份盗窃。”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强烈反驳任何有关修例会影响外商在香港投资的说法。私隐公署重申,修例只涉及非法的‘起底’行为及私隐公署的相关执法权力。修例中会清楚列明‘起底’罪行的范围。私隐公署欢迎持份者对修例提出意见,并会在短期内与联盟的代表会面,以更清楚了解他们的意见。”
“反起底”条文怎么说?
私隐专员公署的新闻稿称:“政府的目标是在本立法会议年度,完成有关修例的草拟工作,并将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年3月30日宣布重订香港立法会组成之后,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现届立法会将延任至2021年底,以配合推迟至12月的立法会选举。换言之,本立法年度将于年底结束。
目前修法草案仍未出台,不过,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于5月17日向立法会提交了有关这次修法的讨论文件,建议加入条文打击”起底“行为。
建议条文称:“如任何人披露未经资料当事人同意而涉及该资料当事人的任何个人资料,并有意图威胁、恐吓或骚扰该资料当事人或其家人,或罔顾该资料当事人或其家人是否会蒙受威胁、恐吓或骚扰;或意图对该资料当事人或其家人造成心理伤害,或罔顾该资料当事人或其家人是否会蒙受心理伤害;而该项披露导致该资料当事人或其家人蒙受心理伤害,该人即属犯罪。”
根据该建议,任何人若被起诉“起底”控罪,一经法庭定罪,最高可被判处五年监禁,并罚款100万港元(12.97万美元;83.21万元人民币)。
文件同时称:“我们建议专员有权向在香港提供服务予香港居民的任何人士送达纠正通知,指示相关网络平台纠正‘起底’内容。专员会于纠正通知中指明涉及的‘起底’内容、指示该人士如何作出纠正、执行纠正的期限等。如收到纠正通知的人士未能在指定时间内执行纠正通知的指示,该人士可以提出免责辩护,证明有合理辩解未能依时执行纠正通知,否则即属犯罪。”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建议对违反“纠正通知”者,首次定罪监禁两年,罚款5万港元,如罪行在定罪后持续,可处每日罚款1000港元;再犯者监禁两年,罚款10万港元,如罪行在定罪后持续,可处每日罚款2000港元。
《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互联网发生了哪些事?
《香港国安法》已生效一年。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提交立法会文件显示,“自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公署接获及主动发现超过5700宗关于‘起底’的投诉个案。公署亦曾主动联络及297次去信涉事的18个相关的网站、网上社交平台或讨论区的营运商,要求移除5905条连结,当中共4328条连结(约70%)已被移除”。
2020年6月30日深夜,《香港国安法》实施,7月7日,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颁布《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赋权警察颁令禁制“相当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相当可能会导致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发生的电子讯息”,包括屏蔽网站。
2021年1月,香港警察首次引用有关条文封禁网站,引发中国大陆“防火长城”会否登陆香港的讨论。
在此之前,谷歌与Facebook放弃了在美国加州和香港之间铺设电缆的计划,据说是由于美国国家安全官员的压力。